2008年1月22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八版: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五位老太讨要知情权
重晚

  “我到现在都还不知道环保局的处理结果,太不像话了。”说这话的是81岁老太巫秀益,因举报当地一家企业非法排污,久久没得到处理结果的回复,巫秀益便和同村4名老太一起将县环保局告上法庭,讨要知情权。1月15日,铜梁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。
  
  
  告环保局缘于一次举报
  这天下午2时,准时开庭。原告席上5名老人中,巫秀益年龄最大,最小的也有53岁。
  巫秀益之所以要告铜梁县环保局,缘于她去年举报的一件事。
  巫秀益和其他4名老太住在铜梁县安居镇象山村5组。十多年前,一家名叫红蝶锶业的公司在当地建成投产。
  巫秀益说,该公司长期将废渣倾倒在住家附近,所产生的有毒浸出液直接流入村里的一条河里,废水也排入此地,污染了河流。“那可是我们喝了几十年的唯一水源啊。”巫秀益气愤地说。
  她说,去年9月18日上午10时许,她出门时发现红蝶公司直接向河里偷排废水,立即和村民向铜梁县环保局举报,但环保局执法人员迟迟不到现场。巫秀益等人又打市环保执法举报电话12369。直到下午,铜梁县环保局的监测人员才到现场取水样带回去检测。

  认为不通报结果是袒护
  法庭上,巫秀益对县环保局的工作态度极为不满。“事到如今,都三个多月了,也不见结果。”她甚至认为,县环保局是在袒护违法偷排的企业。
  告环保局的目的,就是讨要知情权。庭上大多数时间是巫秀益在发言,曾是小学教师的她口齿伶俐,表述观点有条有理。
  巫秀益称,她们的唯一要求,就是让县环保局履行法定职责,向5名原告送达环境污染检测报告,查处污染行为,责令红蝶公司排除危害,并通报查处结果。
  原告之一的周祖英还在当场卷起裤腿,露出流脓的脚说:“这都是倾倒的废渣害的。”周称,如今河里大量的鱼死掉,就连村民的水井也被污染。

  希望和环保局局长对话
  铜梁县环保局的代理律师觉得“无辜”。他称,经调查取证,红蝶公司的废弃渣场的确存在封场措施不完善的问题,致使污染环境的液体未经处理就直接流入河沟,但县环保局已在去年11月26日对该公司罚款1万元。按照相关规定,如何处罚以及处理结果,可以不向村民通报。
  当日,法官没有当庭宣判。走出法庭后,巫秀益说,本来以为可以与县环保局局长对话,没想到县环保局只派了代理律师出庭,“环保局一把手不来,怎么能听到老百姓的真实想法啊!”(重晚)